传染病防治监督处




传染病防治监督
1、负责拟订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贯彻实施;
3、参与起草传染病防治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
4、负责直管医疗机构(包括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
5、负责直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菌(毒)种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6、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大案要案、直管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法行为以及本所受理的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8、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员业务培训;
9、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0、参与涉及传染病防治监督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1、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督查与业务指导;
12、负责完成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消毒产品监督
1、负责拟订全市消毒产品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贯彻实施;
3、参与起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
4、负责消毒产品审批的资料审查;
5、负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6、负责已受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的资料审查和现场卫生审查;
7、负责消毒产品广告证明专业技术内容审核;
8、负责组织和承担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国家抽检,组织实施全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
9、负责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0、负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
11、负责全市消毒产品卫生大案要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和本所受理的消毒产品卫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12、参与涉及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3、负责全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督查与业务指导;
14、负责完成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