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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订全市和本所卫生监督稽查计划和总结;
2、负责制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3、负责本所和区(市)县卫生监督工作稽查,监督检查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本所和区(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
4、负责受理和调查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监督人员违法违规投诉,提出整改建议或纠正错误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卫生系统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卫生打假专项工作;
6、负责大案要案督察督办;
7、负责各种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督察督导;
8、负责各类卫生投诉举报的受理、管理和稽查;
9、负责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与稽查;
10、负责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管理与稽查;
11、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业务指导;
12、负责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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