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受理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卫生局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
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所交资料均要求为A4纸,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袋;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
一、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3、申请人6个月内的《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7、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照片背景色须相同)五张(含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8、申请人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需在二年内申请注册;逾期未注册者,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3、申请人6个月内的《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申请人变更执业注册至其它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可不提供该健康体检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照片背景色须相同)五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9、从其它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变更至我局注册者,还须提交《变更注册通知单》和《申请人变更注册电子信息电子文本》;
10、变更执业范围者,还须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两年或者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程序
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接件、受理,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上报市卫生局;
二、市卫生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与要求,进行审核、审批,并制作医师执业证书;市卫生局制作医师执业证书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医师执业证书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负责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办理时限
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由重庆市行政辖区外变更医师执业注册到重庆市的,需向原准予注册的卫生局去函调查,调查函往返时间不包括在许可时限内)。
三、自市卫生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师执业证书。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申请办理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受理处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
咨询电话:68811756,68899943,67794991
投诉电话:68810000
邮 编:401147
网 址:Http://www.cqwsjds.com
相关表格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1]242号)执行。
备注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局办理相应变更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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